為了反映變更負擔回饋的公平性,市府都發局表示,「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等中央法規針對代金繳納都已經修改為以市價查估計算,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近期針對都市計畫變更負擔回饋案件,要求代金繳納應該以市價查估為原則,市府依全國一致規定配合檢討、修訂審議原則。
都發局指出,早期土地徵收是公告現值加4成,現在已經改為市價徵收,台南市審議原則將代金計算由公告現值加4成改為市價查估,可以反映出公平性及受益者負擔回饋的土地正義。這次修訂回饋代金的計算,以變更後的市價為原則,並考量查估市價公正性,由市府委託專業估價者辦理查估作業,並需經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協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