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緊急傷病患的就醫權益,遏止濫用消防救護車到醫院的情形,市府消防局表示,「消防救護車收費宣導期」已經結束,請民眾把救護資源留給最需要的人使用。否則,將要繳納公庫1400元的濫用消防救護車使用費。從實施以來,目前已經開出25張收費告知單。
消防局指出,針對逐年增加的消防救護案件,其中不乏是酒醉路倒或慢性病患為省下計程車費,把救護車當醫療專車使用,讓基層消防人員疲於奔命。收費是為了抑制濫用,但基本精神還是服務民眾為原則,對於低收入戶、孕產婦等收費對象,也可以經過審查後免除收費。消防局呼籲民眾請把緊急救護資源留給更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