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府核發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水保施工許可證,引發爭議,代理市長李孟諺今天表示,市府核發歐欣公司在龍崎區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是依法處理,沒有所謂任期上的考量或特別考量的因素。
代理市長李孟諺受訪時表示,監察院對市府以民意的問題扣留歐欣公司的施工許可證,認為市府應該要做一些修正外,歐欣公司也到農委會提出訴願,經訴願委員會裁定市府不合法,不應該以民意為理由,不准施工許可的核發,要求市府做適法的處分。
李孟諺強調,因為考量不讓市府人員有違法的狀況,以及可能面臨未來國賠或求償的問題,所以依法核發施工許可,他說,有關環保團體控告市府是否有圖利廠商的問題,環團提出的理由是認為歐欣當時的水保或相關資料有錯誤或是造假情形。但市府的了解是這些都還是假設性議題,認為可能或疑似。市府現在的做法還是依目前所有的證據及法令與相關規定辦理。現在就是依訴願委員會的決定書來儘速處理,沒有所謂任期上的考量或特別考量的因素。
李孟諺表示,不管歐欣這個案子是否要撤銷,但事業廢棄物該何去何從是全國性議題,一方面積極引進產業,一方面全國各地都沒有辦法去處理事業廢棄物,值得全民及主政機關嚴肅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