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之發生,均因你我雙方彼此未看清楚。
何讓自己被他人(車)清楚看見?
1、 穿戴鮮豔的衣物,提高自己的顯著性。
2、 讓別人有足夠的時間看見你(不要從路邊突然衝入道路)。
3、 讓別人從夠遠的地方看見你(注意來車視線是否被擋住)。
4、 不從別人不預期處穿越道路(擁擠車陣間、中央分割島等)。
5、 從直線段(不要從曲線段)穿越道路(讓別人提早看見你)。
6、 揮動比靜止較容易被看見 (如揮動手臂、旗幟、手巾等)。
7、 如何讓自己清楚看見他人(車)。
8、 進入道路(或交岔路口)前,先選擇視線良好(能看夠遠)之位置觀察來車。
9、 觀察來車之動向(執行、轉彎、變換車道等)與速度,確認無安全威脅。
10、 穿越道路時,先左看、再右看、再一次左看,確認安全無虞再通過。
11、 穿越交岔路口時,注意左方、右方、對向及後方來車安全無虞再通過。
以上資訊摘自交通部 交通安全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