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今年選舉年,競選宣傳廣告已經紛紛張貼、林立街頭,加上建設公司等其他大型違規廣告物,已經影響道路行的安全。市府經判定為違規廣告物者,除了依行政程序法張貼違規公告單,並輔導告知所有權人限期改善,到期未改善者,強力執行拆除;目前已經拆除竹架廣告共7百多件。為了維護市容景觀及用路人行車安全,工務局針對違規廣告物,已經備妥各大型拆除機具持續待命中,執法不懈怠。
工務局強調,避免違規廣告物肆無忌憚設置,針對未依限期改善者如果有妨礙行車安全及市容觀瞻,除了依違章建築程序強制拆除外,依建築法第95-3條及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對違規部分可以處以4萬元到2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