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民眾沒有收到當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向市府財政稅務局申請補發稅單時,才發現車輛逾期未驗車,已經被監理機關依規定直接註銷牌照。財稅局表示,車輛因為逾期檢驗而註銷牌照,應該向監理機關重新驗車領牌,才能行駛公共道路,以免受罰。
財稅局指出,車輛經註銷牌照後,會從註銷日起停止課徵使用牌照稅,如果車主將車輛使用在公共道路被查獲,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除了從註銷日到查獲日補徵本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因此,車主應該注意定期辦理車輛檢驗,如果已經被註銷牌照,應該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驗車領牌手續,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