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09年11月底,市府保管的徵收補償費計有12億3千7百多萬元還沒有領取,地政局提醒民眾,收到保管通知15年內,務必向地政局申領補償費,如果超過15年仍未領取,按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的規定,補償費將歸屬國庫。地政局表示,為了擴大便民服務,即日起,民眾可以在臺南市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線上申請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申請人僅需要以自然人憑證登入系統進行身分驗證,並填妥相關資料及上傳應備文件,就輕鬆完成申請程序。
地政局長陳淑美指出,徵收保管款還沒有領取的原因,多數是應受補償人已死亡,繼承人眾多致繼承系統表繪製太麻煩;或是被徵收土地設定有他項權利,需與他項權利人協調領取等種種因素未申領補償費,她提醒民眾,地政局已經將110年度預定解繳國庫清冊放置網站提供民眾查詢,尚未申領補償費者應該掌握時效儘速申請,以保障權益。另外,申辦繼承應檢具繼承系統表及相關戶籍謄本等資料,考量繼承人可能不是很清楚申辦繼承的應備文件,地政局網站提供相關資訊及書表下載,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