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民政局表示,生育獎勵金從今年1月1號起再提高產婦生產的第5名以後的新生兒由每名發給新臺幣3萬元提高到5萬元,這是市府繼108年起將產婦生產的第3名以後的新生兒由每名發給新臺幣1萬2,000元提高到3萬元方案,再度釋出提高福利的政策。希望民眾能感受到市府一份祝福心意,還有社會對產婦及新生兒的恭喜及祝福。
民政局指出,市府從109年1月1號後出生符合資格者,產婦生產的第1名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金新臺幣6,000元;第2名新生兒發給新臺幣1萬2,000元;第3名及第4名新生兒每名發給新臺幣3萬元;第5名以後的新生兒,每名發給新臺幣5萬元。市府除了發放生育獎勵金外,也配置有完整的育兒、托育及教育等福利措施,讓年輕人願意生、養得起、負擔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