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台發生多起工廠火災案件,其起火原因可能有機械設備、遺留火種、電器及施工不慎等因素;而在施工不慎造成的火災中,常見的起火原因為電焊、切割不慎、菸蒂、電氣因素或人為縱火等,為防範該類火災之發生,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呼籲,落實工廠動火管理及施工期間用火用電安全,以達預防火災之目的。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很多施工場所的焊接作業,往往因操作人員的不留心、安全防範意識薄弱,在事故致災因子已有預兆時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未採取任何防範措施,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如何預防焊接作業火災的發生,至關重要。
臺南市消防局表示,消防法於112年6月21日修正,施工作業未依消防法第13條規定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有發生火災致生重大損害之虞者,並得勒令管理權人停工。
呼籲本市場所,對於消除火災隱患,不能存有僥倖心理,惟有嚴格落實動火管理制度及焊接作業中的安全防範措施,以預防火災,並達到保障人命安全、減輕災害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