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3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於4月1日至4月30日開放受理申請,總預算800萬元,較去年增加300萬元,將有更多大樓住戶受惠。補助申請程序與往年相同,為經費有限,請符合補助資格的公寓大樓把握時間申請。
工務局表示,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採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則是竣工撥款,補助額度為總維護修繕費用之45%。公寓大廈修繕補助對象為領有使用執照滿5年,且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市府報備在案。
補助費用視戶數規模而定,50戶以下補助上限5萬元、51至100戶補助上限10萬元、101至250戶補助上限15萬元、251戶以上上限25萬元。
工務局說明,常見公寓大樓因設備老舊損壞或未成立管理委員會致共用部分乏人維護,引發公安隱憂,臺南市府為鼓勵公寓大樓重視社區居住品質及公共安全,並成立管理委員會,推出「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執行計畫」,籲大樓住戶踴躍申請。
工務局提醒,今年在消防安全設備、公共通道地坪、建築物昇降設備都有擴大補助項目,因經費有限,工務局提醒如有需要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要儘快申請,如逾申請日期或經費用完則不再受理,受理截止日期至113年4月30日為止。
更多申請資訊,請洽工務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