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農業用房屋中,如果有使用情形為專供飼養禽畜房舍、培植農產品的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或專供農民自用的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等使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如果是供烘培非培植、供醃漬蔬菜、洗選作業等農產加工或集貨包裝使用的農業用房屋,則不在相關免徵房屋稅範圍,依法仍應該課徵房屋稅。
財稅局提醒民眾,農業用房屋如果有符合相關免徵規定,為了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請在減免原因發生日起30天內提出申請,以節省房屋稅負擔;超過30天才提出申請者,從申請當月起才准予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