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鼓勵民眾,在一般店家外帶飲料,也能自備環保杯,即日起到11月15號推出「台南杯杯,十在優惠」活動。環保局表示,自備非一次性飲料杯盛裝購買的飲品並與店家或攤商合影,並將照片上傳到Facebook或Instagram公開貼文及打卡,並加入指定hashtags「台南杯杯十在優惠」,在消費當天回傳截圖或貼文連結到「台南杯杯」Line@官方帳號(ID: @328idvap)。經確認無誤後,一週內會透過Line訊息提供環保綠點1,000點兌換資訊。活動期間每個Line帳號每天限定兌領一次,期間兌換次數不限。
環保署7月1號「自備飲料杯省5元」政策上路以來,環保局稽查發現,大多數業者都配合政策,店家也反映消費者自備杯的比例由不到一成逐步提升二到三成。環保局指出,全市相關管制店家約5,000家,平均每家店每天約10名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外帶,每月約可以減少100萬個一次性飲料杯,減少的飲料杯高度約可以繞行學校操場500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