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民眾與外籍移工騎乘拼裝微型電動二輪車,速度遠超過法定的25公里速限,頻頻肇事,危及用路人安全。立法院今年4月已經三讀通過,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該經審驗合格、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相關罰則將在10月上路。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在新法執行前空窗期,率全國之先,加強取締拼裝微型電動二輪車,一經查獲,直接沒入,市警局請民眾不要心存僥倖。
市警局指出,部分店家為了牟利,以化整為零方式進口大陸製不良零組件,拼裝後以低價販售給外籍移工或民眾,這類拼裝車不僅沒有安全保障,時速甚至還能破百;根據市警局近3年統計資料,台南市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中,外籍人士佔四分之一以上。警方目前已經加強火車站、工業區路段拼裝車稽查,針對沒有審驗合格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沒入拼裝車;從今年6月14號執行以來,總計查扣沒入拼裝微型電動二輪車計63輛,另外改變電子控制設備40輛(未包含在沒入車輛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