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土地買賣移轉時,申請按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應該在土地現值申報書勾選這筆土地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果申報時未即時提出申請,仍得依土地稅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在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不得再提出申請。
財稅局指出,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百分之10,而一般用地稅率需要根據土地漲價幅度適用不同稅率,稅率級距為百分之20到百分之40之間。財稅局提醒民眾,對於符合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納稅義務人,應該主動向財稅局提出申請,才能享受節稅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