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號起實施育兒津貼新制,臺南市目前已經有近3萬名幼兒家長申辦完成,市府教育局提醒,家中有2到4歲幼兒者,可以到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如果有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補助3500元,僅需持申請表、申請人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郵局帳戶影本,以郵寄或親自到公區所辦理。
教育局指出,今年8月已經符合育兒津貼申請資格的家長,必須在9月30號前提出申請,才可以獲得自8月起的補助,如果是10月1號以後才提出申請,就僅能領取當月份及之後的補助,請民眾務必注意申請期限,以確保權益。另外,如果先前已經請領0到2歲育兒津貼,在區公所已經登記有案者,8月起不必再重新申請,區公所會在審核完畢後寄發通知到幼兒戶籍地址。但如果在今年7月1號前,已經停止領取0到2歲育兒津貼或領取的是每月6000元的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補助者,則需要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