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民眾購車後登記在妻子名下,但車子都是丈夫開,或租賃車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過通行費、停車費欠費時,欠費單寄給租賃車行,常造成糾紛。四月份開始,交通部推動汽車主要駕駛人制度,未來交通違規,罰單將寄給主要駕駛人處理。交通部表示,推動主要駕駛人制度,是要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服務,包含停車費、通行費催繳等資訊,只要有登錄主要駕駛人,未來都可直接通知車輛主要駕駛人。
至於車輛被逕行舉發的違規記點,是否會記在主要駕駛人身上?交通部表示,現行小客車逕行舉發不會違規記點,未來若要讓逕行舉發違規記點,直接記在主要駕駛人身上,及將罰單寄給主要駕駛人,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四月有多項交通新制要上路,除主要駕駛人制度外,還包括放寬考駕照的照片期限;開放現役軍人可考領職業駕照;刪除民眾申請國際駕照簽證業務需填寫書表規定;提供民眾可自願放棄或改領較低等級駕照的權利;駕駛人機車駕駛執照於吊扣期間或吊銷後,不得持汽車駕照騎輕型機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