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今年選舉年,競選宣傳廣告已經紛紛張貼、林立街頭,加上建設公司等其他大型竹木造廣告物,已經影響道路行的安全。只要經市府查報屬於違規廣告物,都依法強力執行拆除;從110年11月以來,已經拆除竹木架等違規廣告物共計3366件。工務局針對違規廣告物,已經備妥各大型拆除機具持續執行拆除作業,執法不懈怠。
工務局強調,為了避免違規廣告物肆無忌憚設置,妨礙行車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針對只要是違規竹木造廣告物及道路上擅自搭建的違規廣告物,除了依法強制拆除外,如果拆除後再次違規搭設者,可以依據建築法第95-3條及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對土地所有權人及使用人可以處以4萬到20萬元罰鍰。市府呼籲大家不要以身試法,市府執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