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領先環保署公告「雨傘」、「嬰兒車」為應回收項目。環保局建議民眾,不堪使用的傘、嬰兒車不妨先簡易拆除再送交資源回收,不要直接丟垃圾車,以免損壞垃圾車及影響焚化爐效能。環保局表示,拆除傘骨的傘布,手巧的民眾不妨嘗試將傘布製成輕便型的環保購物袋,延長傘布使用壽命。回收品項多,該如何有效地做回收,民眾想進一步了解,都可以在資源回收全民動起來網站查詢。
環保局指出,雨傘由金屬傘骨、塑膠傘布、木材或塑膠握把等組成,很多民眾不清楚,雨傘究竟需不需要回收。另外,由多種材質製成的嬰兒車,民眾也有相同的困擾。雖然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裡並沒有雨傘、嬰兒車。但環保局已經率先分別在109年公告、110年公告為應回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