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在37區衛生所針對所在地的精神病人,提供到宅關懷訪視服務,衛生局表示,訪視時公衛護理師鼓勵病友主動積極就醫並說明「弱勢精神病人就醫交通費用補助計畫」,由衛生所定期追蹤關懷的精神疾病個案,設籍且實際居住在臺南市,提供醫療院所的精神科、身心科門診收據、影本或診療證明正本,核定後,每年最高可以申請2000元的車資補助,且開放一位陪同就醫家屬同額的車資補助,讓家人感到安心及放心。
衛生局指出,針對行動不便的病友可以申請復康巴士或是長照2.0的交通接送服務,另外偏遠地區沒有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班次比較少等地區,開放病友可以申請使用計程車就醫交通補助,如果有意申請交通補助需求的病友可以洽詢各區衛生所索取申請單及宣傳單張,或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下載/心理健康促進/精神衛生業務下載相關表單,並到各區衛生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