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很多民眾以為蓋了農舍的土地,就可以不必繳納地價稅?其實蓋有合法農舍的土地,雖然符合課徵田賦(目前停徵)的要件,但如果農舍變更為營業使用或增建房舍、圍牆、景觀等與農業經營無關的設施,就違反「農業使用」的要件,依照規定必須改課地價稅。
財稅局指出,農舍必須作農業使用才有課徵田賦的適用,目前許多農地上興建的農舍,住家周圍有車庫、庭園造景與水泥地面,甚至農舍提供經營餐廳、民宿、汽車修理廠等營業行為,這些土地使用情形都不屬於農業使用,不符合課徵田賦要件,會從變更使用的次年開始改課地價稅。財稅局提醒民眾,土地如果恢復農用或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用執照,請向財稅局提出申請課徵田賦;如果已經不作農業使用,則應該主動申請改課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