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範老舊公寓大廈公安問題,市府工務局針對臺南市「欠缺管理機制之老舊公寓大廈」辦理專案清查,以84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領得執照7樓以上建物、未成立管理組織向市府定期報備在案、住宅商業混合使用、市府消防局勘檢有疑義等幾項高風險因子的大樓為優先查處對象,加強稽查共用逃生避難動線現況缺失;工務局表示,目前清查15棟有逃生避難動線、閒置荒廢樓層缺少管理門禁等相關缺失,已經要求限期改善,12月將逐一進行複查,如果仍未改善,將依建築法第77條相關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工務局指出,這次專案仍以輔導為優先考量,但依據建築法第77條,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該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構造及設備安全,違反相關規定者應該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如果工務局複查發現仍未改善者,祭出罰單絕不手軟;同時呼籲民眾應該積極注意建物使用,不要隨意變更原核准構造設備,並請相關營業行為使用人應該確實依法申報公共安全檢查結果,以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