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這次修正非自住房屋徵收率法案,為了避免對多屋族課徵差別稅率而影響到其他族群,特別針對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及地上員工停車場、公立學校的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者、建商營建的房屋在待銷售期間、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的租賃住宅等7類房屋予以排除適用,並另訂其徵收率配套措施。以臺南市110年房屋稅課稅人數約56.4萬人,受到影響人數自然人及法人約計3.9萬人,占全市房屋稅課稅人數不到百分之7,也就是課稅人數高達約百分之94是不受到影響。
財稅局強調,這次多屋族稅修正草案是基於量能課稅原則,有能力擁有較多房屋者,多負擔一點稅,但絕不會波及供自住使用者,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內按百分之1.2優惠稅率的現況。至於外界指稱婚前夫妻各自擁有多戶自住房屋,致使婚後因為超過全國自住3戶的限制,這個問題是因為中央法規已經就自住房屋戶數及適用範圍規定認定標準,並不是這次非自住房屋稅修法造成的婚姻懲罰,所以這次修正法案並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增加受到影響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