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0年地價稅開徵日期從今年11月1號到11月30號截止。今年申請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以及各項減免稅土地,如道路用地、騎樓走廊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該在地價稅開徵40天前,也就是9月22號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就可以在今年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則必須從明年度才能開始適用。至於之前經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不必再提出申請。
財稅局籲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土地所有權人在期限內提出申請,以免喪失節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