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供民眾多元繳費選擇,市府財政稅務局從這個月起,到財稅局各分局申辦債權人查調債務人所得、財產資料,可以持用信用卡繳納服務費。
財稅局表示,「債權人查調債務人所得、財產資料」,依現行規定查調資料每筆收費250元(所得、財產資料分開計算),考量無現金消費習慣日趨普遍,除了原有現金繳納外,新增信用卡繳納服務費的便民措施。只要持有加入「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的發卡機構的信用卡,都可以到各分局以實體信用卡或行動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或台灣行動支付)繳納查調資料服務費,免收刷卡手續費,歡迎民眾多加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