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0年房屋稅已經在今年5月開徵結束,但仍有民眾尚未繳納,財稅局已經在7月下旬寄出催繳繳款書,繳納期限到8月31號截止,民眾在收到繳款書後,請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超過30天仍未繳納,將會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財稅局指出,催繳繳款書已經寄出,提醒尚未繳納的民眾在收到繳款書後,請在繳納期限內,就近向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郵局除外)繳納,也可以利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到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繳納,或以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直接連結繳稅服務網站繳稅,如果稅額在3萬元以下案件,也可以到統一(7-11)、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