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消防局表示,日前發生一起小貨車火警,初步調查疑似後座堆置電動工具的鋰電池引燃。消防局呼籲民眾,「汽車內禁放受熱會膨脹而發生爆炸的物品」!如鋰電池、行動電源、打火機、酒或火柴及煤油等會因為受熱而發生爆炸或引燃的物品,更提醒民眾在使用時,應該小心謹慎。
消防局指出,由於鋰電池在使用上越來越普及,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大到電動車輛,小到手機,都以鋰電池為電力來源。除了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充電池起火案件外,之前也曾經發生數起電動車、行動電源、充電池等鋰電池相關產品火災案例,為了防範使用鋰電池發生火災,請民眾不要將鋰電池放置在車內。消防局也提醒民眾,車內不要放置打火機、香水、電池及噴霧罐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以確保行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