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黃偉哲在防疫記者會中呼籲,鼓勵里鄰長和鄉親勸導由北部高風險區南返者前往篩檢,經通報快篩陽性發給獎金1000元,如果PCR陽性確診發給獎金1萬元,就有網路傳言「確診者回台南篩檢,通報者、確診者可一人分5千」的討論出現。
對此,市長黃偉哲今天表示,依照傳染病防治特別條例規定,確診或疑似確診個案又不服指示,可能有感染他人風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到200萬元罰金,這個刑罰是很重,且在旅行過程中,如果因此而傳染給其他人,是既不道德又違法,不排除用一罪一罰方式來加重處罰。他相信民眾都是有判斷力、有同理心,不會為了跟人家均分獎金,讓自己可能會被罰二十萬元以上,這算盤怎麼打都不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