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來,接連數起雜草火警,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繼而造成公安危害,甚至引發嚴重的空氣污染,市府消防局呼籲民眾不要再任意燃燒雜草!消防局表示,針對違法田野引火燃燒行為,去年12月以來,已經開立10件非法燃燒雜草舉發單,消防局呼籲民眾「切勿任意燃燒野草、雜物,心存僥倖,因小失大」!
消防局長李明峯指出,田野引火燃燒除了必須依法申請外,民眾燃燒雜草時應該遵守的事項,分別為燃燒前應該考量風速等天候容許條件,並與周邊的可燃物保持適當的安全間距;燃燒時應該在現場實施戒護監控,以防突發瞬間強風形成火星飛散,造成擴大延燒的現象;燃燒前應該事先準備好水桶或其他滅火器具,而且餘燼必須週全處理以防復燃;燃燒物品如果會產生大量濃煙時,應該事先向消防機關報備,以免讓其他民眾誤認為火警發生,而造成消防救災資源不必要的浪費,如果未經申請引發火災,可以依消防法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民眾應該注意不要因為一時輕忽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