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原繳納的重劃費用可以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先予以扣除,並依照計算後的稅額再減徵百分之40,但應該以舉辦第1次規定地價後辦理重劃的土地者為限。財稅局提醒民眾,重劃後第一次移轉申請減徵土地增值稅時,請檢附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及土地登記重劃相關證明文件。
財稅局指出,土地重劃後贈與配偶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等移轉第三人時,仍可以享受有關土地增值稅減徵的規定。另外,繼承原因發生在重劃後的土地,繼承人辦妥繼承登記後再移轉時,已經非屬重劃後的第1次移轉,所以不適用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40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