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降低人口及商業密集區域內機車、行人暴露在大型車輛的交通事故風險,市府交通局檢討市區既有禁行大型車輛行駛路線範圍後,將中華西路以西的市區道路納入「台南市禁行大貨車、聯結車行駛與禁行路線範圍」公告一併管制,主要為安平區五期重劃區、部分中西區、北區道路,並從110年1月1號起公告實施,有特殊需求通行的車輛必須申請臨時通行證。交通局表示,前兩個月為宣導期,從110年3月1號起將針對違規車輛進行執法取締。
交通局指出,依據台南市現行「禁行大貨車、聯結車行駛與禁行路線範圍」公告,砂石車僅能在公告的特定路段行駛,台南市區在「中華北路、中華西路、中華南路、中華東路及中華路」所圍範圍內為全日禁止聯結車通行、尖峰時段禁止大貨車通行,在禁行範圍道路有特殊通行需求者,必須申請臨時通行證。這次,重新檢討大型車軜禁行管制路段納入「中華西路以西、漁光島以東、鯤鯓湖以北、中華北路一段263巷以南」的市區道路(安平商港及安平港營運處所管轄的港區道路除外),主要為安平區、部分中西區與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