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回應家長擔心的開放美國豬肉進口議題,市府教育局表示,臺南市23所訂購團膳學校已經全數在12月中完成契約變更議約程序,要求學校供膳必須採用國內在地豬(牛)肉的生鮮食材,嚴格規範肉類、蛋類與肉類加工品一律使用國產優良產品,同時加重罰則,如果廠商使用混充或假冒產品,最重將立即終止契約並開罰違約金新臺幣10萬元,更強化合約內其他違規事項的罰則,統一律定違約金額度及暫停供餐天數,為校園食安嚴格把關。
除了明訂契約罰則外,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對於學校午餐品質將落實三級把關機制,平時由學校人員自行檢視午餐品質,並由教育局安排輔導營養師針對責任區學校進行二級輔導機制,再搭配農業局及衛生局實施三級把關機制,一旦查獲需要改進事項,會立即要求自辦午餐學校及團膳供應業者全面改善,透過分層負責、逐級管控機制,全面把關校園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