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品質良好與否,對健康影響不容忽視。環保署已經公告第一批、第二批室內空氣品質管制場所,預計還會有第三批。市府環保局今年4月起已經針對國中、小學、幼兒園、地區醫院等86家未來管制重點場所宣導。另外,12月也會對已經公告管制的場所辦理室內空氣品質列管現況檢討說明會,提升自主管理能力,妥善維護室內空氣品質。
環保局表示,每年都對管制場所執行室內空氣品質稽查,108年共稽查37家,3家未符合法規標準,經輔導都已經改善完成,複測後符合規定。109年到11月止,稽查37家全符合規範。環保局指出,被列管場所應該設置維護管理專責人員、撰寫維護管理計畫書及定期實施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未依規定辦理依法可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