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財政稅務局指出,地價稅在每年11月1號到11月30號開徵,往年民眾收到稅單常來電表示,只收到1張稅單,要求補寄臺南市另1間房屋的地價稅稅單,因為地價稅採縣市歸戶方式,每人在每一縣市只有1張稅單,如果納稅義務人已經收到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寄發的地價稅稅單,這張稅單就包含臺南市所有的土地,也可以從稅單上看到課稅土地的筆數。
財稅局表示,地價稅是按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的地價總額課徵,因此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即使有多筆應稅土地,僅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也就是說臺南市的土地所有權人僅會收到1張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寄發的地價稅繳款書,但如果是和其他人「公同共有」土地,將會接獲另一張公同共有土地的地價稅繳款書或核定稅額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