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笑氣(一氧化二氮)成為青少年濫用藥物的第一名,環保署已經公告「笑氣」為第一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使用笑氣相關產業最遲應該在110年5月1號前取得核可文件。市府環保局表示,全市約有48家使用笑氣業者,環保局已經著手查訪運作情形,日後也會與跨局處合作聯合稽查,請業者務必依相關法規辦理,違反者依法可處以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罰鍰。
環保局長謝世傑呼籲業者,使用笑氣務必遵守「4要2禁止」,要核可、要標示、要逐筆網路紀錄、要按月申報、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製造、輸入、販賣、使用、貯存業者未依規定取得核可,或未逐日逐筆網路傳輸並按月申報交易資料者,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網購平臺交易者,平臺業者處以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網路賣家處3萬到30萬元罰鍰。如果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等,則加處相關刑事責任,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民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