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9年地價稅已經在11月1號開徵,繳納期限到11月30號截止,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繳納期限如期繳納,以避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109年地價稅課稅所屬期間從今年1月1號到12月31號止,並以8月31號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在9月1號以後才辦完所有權移轉登記的土地,本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仍為原土地所有權人。
財稅局指出,地價稅的計徵,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計算。因此,納稅義務人在台南市不論持有多少筆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另外,納稅義務人如果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不能在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最長可延期12個月或分期36個月。財稅局網站已經設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服務專區」,提供民眾查詢暨線上申請,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