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9年地價稅開徵,繳納期限從11月1號起到11月30號止。土地所有權人在台南市轄區內的土地,合併在一張繳款書課徵,繳款書已經在開徵日前寄送各納稅義務人,如果還沒有收到繳款書或收到而遺失者,請向財稅局所屬各分局或就近到財稅局在臺南/麻豆/新營監理站、善化區公所、東南/安南/永康/歸仁/白河/玉井/麻豆地政事務所設置的「多點.跨區.全功能櫃臺」申請補發,或持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到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直接在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財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到15%為止,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逾期繳納代價高,請記得在11月30號前繳納地價稅,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