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台南市幾件火災案件都為燃放爆竹煙火不慎引起,市府消防局提醒民眾除非必要不要任意燃放,燃放時也應該謹慎,以避免造成無法預期的危害。消防局表示,如果要燃放爆竹煙火時,請依燃放前「五要」及燃放時「五不」原則,注意安全。燃放前「五要」分別為要重安全環保少燃放;要有合格標示再燃放;要依使用說明來燃放;要選適當地點才燃放;要有大人陪兒童燃放。
消防局指出,燃放時「五不」分別為不可朝人、車、建築物、易燃物丟擲或發射;不可串接、堆疊或同時大量燃放;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火或觀望;不可讓兒童燃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不可遺留火源,要將未熄滅的爆竹煙火撲滅。消防局長李明峯也提醒宮廟在進行廟會活動時,「非必要、勿燃放」,儘量以爆竹音效或環保炮來替代真正爆竹煙火的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