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眾詢問,今年房屋稅是否因為肺炎疫情影響而全面延到6月30號?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並非全面延到6月30號,只針對因為肺炎疫情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可以申請展延繳納期限到6月30號,如果6月30號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則從治療結束隔天起展延20天。
財稅局指出,房屋稅繳納期限為5月31號,適逢假日順延到6月1號,還沒有繳納者請儘速繳納。逾期繳納者,每超過2天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到15%。受到疫情影響致使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以在6月1號以前向財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限納稅金額,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以達到3年(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