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社會局表示,由於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民眾生計,市府配合中央政策擴大紓困範圍,如果民眾家戶總收入(含存款)除以家庭實際共同生活人數平均未達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18,582元)以下者,可以向居住所在地公所,提出「急難紓困」申請,以幫助受疫情影響致生活困難的民眾渡過這次難關。
社會局提醒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民眾,如果生活遭遇重大變故陷困,仍可以向各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民眾如果對急難紓困實施方案有任何疑問,可以洽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電話06-2995686、06-633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