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文化局109年度第2次古蹟區紀念商品徵選,即日起到4月30號受理申請,文化局表示,具有立案合法公司、符合商品檢驗且能結合台南市古蹟創意者都可以遞案申請。獲選商品將能在古蹟景點賣店上架販售,寄售利潤高達7成,效益可觀,誠摰邀請全國各界創意好手打造自家品牌熱賣商品,為文創商機加溫,一起行銷臺南。
文化局指出,除了市府主動出擊的專案生產合作外,為了使通路商品上架有一公平、公開的評選機制,文化局每年也都定期進行兩次評選,依商品文化內涵、商品美感、商品市場性、包裝設計及商品定價等5項標準,擇優入選上架販售,以廣納各界優質創意文化商品。評選要點及銷售申請表請上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