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市府教育局表示,為了確保學校師生健康,在國內疫情警戒還沒有解除前,在「阻絕傳染風險於校園之外」、「料敵從寬,禦敵從嚴」理念下,學校室內場地原則上暫時不開放民眾及私人團體辦理一次性借用;室外場地在沒有發生社區傳染前,仍依「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辦理借用,並隨時因應疫情發展調整作法。
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考量社區民眾有到校運動習慣及學生學習輔導活動需求,針對「有固定對象之場地使用者」,如長期借用學校體育場館、禮堂、活動中心、游泳池且有固定對象的休閒運動者、長期借用學校教室且有固定學生的課後輔導活動者等,學校會要求借用單位落實對使用人員14天內旅遊史、健康聲明書、使用前量測體溫等各項防疫措施,並簽訂契約及切結書,才同意繼續借用,如果違反規定將會立即取消借用資格,這項要求已經和校長、教師與家長團體達成共識,如果造成不便,請市民多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