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進入倒數,目前隨處可見候選人在大街小巷掛滿選舉廣告,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在道路、橋梁、公園等地設立競選或罷免廣告物。市府環保局表示,近期有民眾反映市區部分路口土地圍籬被設置競選廣告物,車輛轉彎時嚴重影響交通視線,環保局獲報立即派員巡查拆除,到目前公領域有違法設置或影響交通視線的競選廣告已經拆除超過800件。
環保局說,為了提供合法設置競選廣告地點,有公告開放118處競選廣告專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0條規定的競選活動期間,分別在108年12月4號開放總統候選人、109年1月1號開放立法委員候選人競選廣告物,候選人都應該依據「台南市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規定設置,如果有違規將直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