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農曆春節比往年早到,臺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市府交通局表示,依照臺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109年度春節加成期間從國曆1月20號凌晨零點起到1月29號夜間12點止,也就是農曆除夕前4天到大年初五,除了分別依平常日的日、夜間運價計費外,全天將依原運價再多加50元,現行計費表都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民眾依表面所示金額支付車資。
為了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交通局也請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下車請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外,如果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以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可以撥打市民服務熱線:199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6-2629292或110、臺南市公共運輸處:06-2230330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