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善機車格位供給不足問題,交通部修正「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部分條文,放寬路外機車停車場設置規定,市府交通局呼籲閒置空地的地主可以依「台南市民間設置路外公共停車場獎助辦法」,向交通局申辦路外機車停車場,達到減稅、活化及紓緩機車停車壓力等多贏局面。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路外機車停車場設置修訂後,只要面臨3.5公尺以上道路,可以因應出入口進出動線順暢及消防救災安全需求的空地,都可以設置路外機車停車場,且原機車格位尺寸比較寬,機車停放時常造成擠停狀況,影響停車場管理及美觀,現在格位寬度縮減為0.7公尺,長度維持2公尺,可以增加機車停車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