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應該在地價稅開徵40天前,也就是9月22號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就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果是逾期申請,則從申請的次年(期)才能適用。如果已經申辦核准且適用條件未改變前,不必每年再行申請。申請自用住宅用地應該具備條件分別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無營業使用;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財稅局提醒民眾地價稅開徵在即,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請記得在今年9月23號以前(9月22號適逢假日順延)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只能109年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