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環保局表示,少數民眾及廠商貪圖一時方便,露天燃燒污染空氣品質,今年到8月12號已經告發處分102件,裁罰金額161萬多元,如果涉及廢棄物清理法刑責部分,恐怕還得面臨吃牢飯的命運。
環保局指出,以8月3號在曾文溪出海口的案子為例,環保局在週六假日仍然與海巡署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曾文溪安檢所、土城消防隊,前往曾文溪出海口稽查,現場發現魚塭業者將工寮內廢玻璃罐、木頭、保特瓶、鋁罐等垃圾堆置在魚塭旁露天燃燒,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散布在空氣中,所幸消防隊員及時撲滅火勢污染沒有擴大,現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款告發,最高可以裁罰10萬罰鍰。目前環保局已經調整稽查人員執勤時段及方式,同時將屢次陳情案件的地點納入電腦管制系統,除了列入重點稽查對象外,也運用無人機稽查及火點衛星即時觀測系統的科學辦案方式,執法力道將持續強化,請鄉親一起維護我們的空氣品質,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