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場所內用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政策今天上路,市府環保局表示,經派員到政府部門、連鎖速食店稽查34處店家,合格率為百分之百。環保局指出,今天起到109年6月30號,第1次違規者予以勸導,第2次違規就告發;從109年7月1號起違規者一律告發,不再勸導,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裁處1200到6000元罰鍰。
環保局說,這項減塑政策經過政府不斷宣導,多數店家已經在明顯處貼出環保署公告,請顧客自備吸管。多數顧客從善如流,隨身自備環保袋,使用環保吸管,顯示民眾環保意識不斷提升,高度支持減塑愛地球的政策。另外也有店家改用取得環保署「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使用證書的塑膠吸管,方便顧客合法使用,或是工廠出廠已經附有吸管且公開陳列販賣的商品者,則不在管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