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實施垃圾不落地政策多年,民眾已經習慣等到收垃圾時間,才把垃圾拿出來交由垃圾車收運。但仍有少數民眾因為貪圖一時的方便,將垃圾包隨意丟路邊,影響環境衛生。市府環保局表示,今年到5月中旬已經查獲177件亂丟案件,都依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單告發,處新臺幣1200元到6000元罰鍰。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臺南市的街道在清潔隊員及環保志義工的用心維護下,加上絕大多數市民配合垃圾不落地,養成按時倒垃圾的習慣,街道乾淨、市容整潔有目共睹。但是仍有少數民眾任意亂丟垃圾,成為害群之馬,環保局將持續加強取締。環保局統計,今年以來已經接獲93件民眾檢舉棄置垃圾案件,再配合架設遠端監視錄影系統蒐證追查,到目前已經查獲177件亂丟垃圾包案件,裁罰金額達22萬3200元,丟垃圾包的地點以電線桿旁最多,其次是公園旁的馬路邊或市場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