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農業局表示,台南市水雉生態教育園區是公共工程開發,異地補償成功的案例;從87年全台水雉不到50隻復育到107年已經增加到超過千隻,復育成果績效卓著,目前已經邁入水雉繁殖季節,部分攝影人士沒有經過許可闖入棲地拍照,已經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不得騷擾野生動物的規定,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農業局指出,水雉為野保法公告的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為稀有的留棲性鳥,也是經市民票選的市鳥,水雉生態教育園區是復育水雉的重要棲地。為了提供民眾欣賞及攝影需求,已經設有3座賞鳥亭,呼籲民眾不要擅自進入棲地,以避免觸犯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