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8年使用牌照稅4月開徵了,使用牌照稅稅單已經陸續在3月底寄出,繳納期間從4月1號到4月30號,車籍在臺南市的民眾,如果還沒有收到稅單,可以到臺南、新營、新化、佳里、安南等5個財政稅務局分局,臺南、新營、麻豆等3個監理站,東南、安南、麻豆、永康、歸仁、白河、玉井等7個地政事務所及善化區公所等稅務櫃臺就近申請補發稅單。
另外,為了體貼上班族提供5個財政稅務局分局及3個監理站即日起到5月7號上班日中午不打烊,5個財政稅務局分局也將從4月26號到30號上班日提供延時補單服務到下午6點30分。財稅局提醒,如果因為車籍異動已經提前繳清108年使用牌照稅,因為郵局寄發作業及公庫解款銷帳時間落差,如果仍接獲108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請直接予以撕毀作廢,不要重覆繳納。